本报北京1月14日讯(记者李新)近年来,北京市医疗纠纷数量不断上升,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受理的事故鉴定例数在许多区县也出现了成倍增加的趋势。尽管鉴定表明,绝大多数医疗纠纷并非医疗事故,但许多医疗机构由于种种考虑,不得不向患者赔付,忍痛“私了”。
记者今天在朝阳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了解到,1999年该处受理医疗事故鉴定50多起,1998年为20多起,年增长率超过100%。经过鉴定,其中只有2起确属医疗事故,其余有的是技术差错,更多的是由患者因对临床治疗常规的误解引发。据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赵远华副主任医师介绍,目前发生医疗纠纷最多的是危重病人治疗和手术治疗,最少的是中医治疗。发生纠纷的数量与医院的级别、门诊量均成正比。
只有极少数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愿意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有关部门估计,数量10倍甚至几十倍于此的纠纷最终由医患双方“私了”。在很多时候,尽管院方确信不是医疗事故,也常常会给患者一定数量的赔偿。“不管谁对谁错,告来告去,弄得沸沸扬扬,最后吃亏的还是医院,弄得信誉和安全感大受影响,患者都不敢来了。还不如干脆赔点钱。”一家医院的领导这样对记者讲。有关人士认为,一些患者正是抓住了医院的这种心理,频频发难,成为医疗纠纷上升的原因之一。这种状况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一项有关医疗纠纷“私了”情况的问卷调查正在北京部分区县各级医院开展。